临沂钢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氢能产业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临沂钢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黄海十路以北,黄海九路以南,坪南路以东,大山路以西;
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107475.59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91844m2,在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氢能产业基地项目,利用上游116万吨煤炭干馏处理综合利用项目副产的焦炉煤气,通过压缩、净化、脱碳、深冷分离制得LNG/CNG产品,深冷分离出口部分富氢气送至PSA提氢装置,生产工业氢产品和高纯氢产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沂钢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人民路中兴商务企业发展中心5楼543室;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589692339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中环博宏(山东)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7854173003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1)根据项目自身和周围污染源情况,分析项目主要的污染因素,筛选出主要污染因子;
(2)通过现状调查和监测,评价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
(3)评价分析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针对项目不同时段的污染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5)公众参与调查分析;
(6)项目选址和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2)公众对该项目的选址意见;
(3)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5)公众对建设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提交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告发布单位:临沂钢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一日